一句話總結:桃園一名男子在北捷「張文」攻擊事件後,於社群網站發文預言恐怖攻擊地點,卻因其言論非自身威脅,獲法院裁定不構成恐嚇危害公眾罪而判決無罪。
核心要點
- 去年12月19日,台北捷運發生了駭人聽聞的「張文」無差別攻擊事件,造成社會上極大的恐慌。
- 事件發生後,一名32歲的林姓男子於同月21日在社群媒體上發布了「下一個張文,會出現」的言論,並列出雙北共39個捷運站作為可能的恐怖攻擊地點。
- 新北市林口警分局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追查並逮捕了住在桃園市龜山區的林男,桃園地檢署隨後依恐嚇危害公眾罪嫌將其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 林男在審理期間否認犯罪,辯稱其發文的用意是為了提醒大眾提高警覺,而非意圖恐嚇公眾。
-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林男貼文內容是「預言」下次恐怖攻擊可能發生的地點,而非指稱其本人為下一個張文或將親自執行攻擊。
- 法官裁定,林男的行為與刑法第151條所規範的恐嚇危害公眾罪構成要件不符,因此判決林男無罪。
一句話結論
這起判決凸顯了司法在認定「恐嚇危害公眾罪」時,對於言論是否構成直接威脅的嚴謹界定,也讓社會重新思考網路言論自由與公共安全的界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