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爭議延燒:葉慶元直指柯市府「容積率」核定不合理,恐涉百億圖利

前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針對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一審遭重判17年,26日於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中,直言若案件認定涉及收賄與圖利金額逾新台幣100億元,此判決結果「可以理解」。葉慶元明確指出,柯市府在處理京華城容積率調整上的作為「站不住腳」,尤其在非都市更新案件中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20%容積率,此舉缺乏法律明文規定,恐引發重大法律爭議。

京華城案司法判決解析:葉慶元評估百億圖利與刑期合理性

針對柯文哲因京華城、侵占政治獻金、挪用眾望基金會款三案,一審被重判17年,引發外界對司法公信力的質疑,葉慶元從其擔任法規會主委的專業角度進行解讀。他認為,如果本案最終認定存在收賄及圖利行為,且涉及金額高達100億元以上,那麼17年的刑期並非不可理解。葉慶元強調,在公務機關服務多年的經驗告訴他,政府機關研究法院已認定不合理的容積主張,並最終採納,是極為罕見且難以想像的現象。

葉慶元直言:「我擔任過法規會主委,我覺得柯市府的作為站不住腳。」

此番言論為京華城案的法律爭議投下震撼彈,也點出了案件的核心問題:政府決策過程是否堅守依法行政原則,以及公務員在面對上級壓力時的職責與困境。司法判決不僅是對個人行為的裁定,更是對政府運作規範性的一次檢視。

容積率核定爭議:從郝市府392%到柯市府560%的轉變

京華城案的核心爭議之一,在於其容積率的顯著調整。葉慶元指出,在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任內,京華城的容積率為392%;然而到了柯文哲市府時期,容積率卻大幅調升至560%。這項調整不僅涉及高達210萬元的政治獻金流向,分給7人(每人30萬元),更是在威京集團行政訴訟敗訴後,柯市府仍表示將研究其敗訴立場,最終都委會卻予以通過。

葉慶元質疑:「我們在公務機關服務很難想像,敗訴不可能有政府機關去研究敗訴法院認為不合理,還要照你的主張給你容積。」

這項決策流程引發了對決策合法性與合理性的嚴峻挑戰,尤其是在法院已作出不利於申請方的判決後,政府機關仍反其道而行。這不僅是數字上的變化,更是對行政程序正義與公信力的考驗,凸顯了容積率核定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潛在問題。

都更條例「準用」疑慮:非都更案為何給予20%容積?

葉慶元進一步揭露京華城案中「準用」規定的爭議點。他表示,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一個非都市更新的案件中,卻「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20%的容積率。他強調,法律人皆知,所謂「準用」必須有法律明文規定,即在特定情況下,甲雖然不是乙,但可以比照乙的法律規定辦理。然而,京華城案並非都市更新案件,也無法律明文規定可比照適用。

葉慶元解釋:「法律人都應該知道,所謂準用,法律有規定a不是b,但這情況下a可以比照b的法律規定辦理,這要有法律明文規定才可以,本案不是都市更新案件,也沒有法律規定可以比照,結果卻準用給了20%,這涉及的利益就超過100億。」

這種「準用」方式,在法律界看來是極為不尋常的,因為它繞過了既有的法規框架,直接導致了超過100億元的鉅額利益。葉慶元質疑,如果沒有任何好處,北市副市長彭政聲主導都委會,邵琇珮進行法令研究,最終卻配合威京集團調整容積,這與法院認定有收賄並對威京有利的處理結果形成高度關聯。

數據背後的啟示:依法行政的底線與公信力

綜合葉慶元的分析,京華城案不僅是單純的容積率調整,更觸及了依法行政的底線與政府公信力的核心。從行政機關研究法院敗訴主張,到在無法律依據下「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鉅額容積,這些行為在法律專業人士眼中,都顯得「站不住腳」。時任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最終認罪並獲緩刑,葉慶元對其感到心痛,認為她是「在長官壓力下配合」,這也間接揭示了公務體系內部的壓力結構。

此案的判決與後續討論,對臺灣的都市發展、土地利用法規,以及公務員的廉潔與獨立性,都具有深遠的啟示。它提醒我們,依法行政不僅是遵守法條文字,更包含對法院判決的尊重,以及對公共利益的堅守。未來,如何確保政府決策的透明與公正,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將是各界持續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