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雲林縣議員指控縣府未將台西新興發電廠每年2億元光電回饋金妥善運用於當地,要求制定自治條例規範資金分配。
核心要點
- 民進黨雲林縣議員顏嘉葦今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全台最大地面式太陽光電場「新興發電廠」每年2.4億回饋金遭縣府不當運用。
- 發電廠位於台西外海雲林離島工業區,占地226公頃,設置68萬片太陽能板,年發電量達3.7億度,可供應9萬戶家庭用電。
- 顏嘉葦強調「取之台西、用之海口」原則,要求至少半數回饋金應用於台西地方發展與社會福利,並制定綠能回饋金自治條例。
- 議員參選人郭佩瑄指出,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光電回饋金應優先照顧設施所在地區,促進永續發展。
- 縣府建設處回應,回饋金分配依經濟部核定計畫執行,50%用於雲林縣8個沿海鄉鎮,包含台西鄉在內。
- 爭議核心在於資金運用透明度,地方要求明確規範回饋金用途,避免與縣府常規預算混淆。
事件背景與各方主張
台西新興發電廠作為台灣最大地面型太陽光電場,其營運產生的回饋金分配問題引發地方關注。顏嘉葦議員指出,這筆資金本質上不同於縣府常規預算,應專款專用於電廠所在地區。她以「金雞母」比喻發電廠對地方的重要性,強調回饋金若妥善運用,能實質改善台西基礎建設與居民福利。
雲林縣府則出示經濟部核定的分配計畫,說明回饋金已按規定用於麥寮、台西等8個沿海鄉鎮。不過地方人士認為,現行分配方式未能充分反映「在地優先」原則,且缺乏具體的使用規範與監督機制。
一句話結論
這場回饋金爭議反映綠能發展與地方權益的平衡課題,制定專屬自治條例或許是解決當前分歧的可行方案。
常見問題 FAQ
新興發電廠的年發電量是多少?
年發電量達3.7億度,約可供應9萬戶家庭用電需求。
回饋金爭議的主要訴求是什麼?
地方要求至少50%回饋金直接用於台西鄉,並制定專法規範資金分配與使用透明化。
縣府目前如何分配這些回饋金?
依經濟部核定計畫,50%回饋金分配給雲林縣8個沿海鄉鎮,包含台西、麥寮、口湖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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