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狠父猛晃4月大雙胞胎 1死1傷 終判5年10月定讞

2019年12月,台中市鄭姓男子因下班後心情煩躁,對4月大的雙胞胎女兒施暴,導致其中一名女兒死亡,另一名受重傷。近日,最高法院駁回鄭男上訴,維持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判決,鄭男因傷害致死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傷害罪被判10月徒刑,合併執行5年10月,全案確定。

事實陳述

根據判決書,2019年12月某晚,鄭男下班回家後,妻子正在浴室處理小孩洗澡用品,由他負責照顧3名女兒。由於1歲多的大女兒與4月大的雙胞胎姊姊同時哭鬧,鄭男因疲憊不堪而失去耐心,竟對4月大的二女兒猛力搖晃頭部,造成她腦部嚴重受創,四肢癱軟、失去意識,緊急送醫後雖撿回一命,但留下嚴重後遺症。

2020年1月,二女兒轉入普通病房療養期間,因黃姓女看護未能及時注意到血氧異常警報,導致女嬰因缺氧性腦病變而不治身亡。同年3月,雙胞胎中的妹妹因腸胃炎被送醫,醫生發現其臉部與大腿有多處不明瘀青,且有腦出血情況,懷疑再次遭到鄭男施虐。

各方反應

台中地檢署隨即將2案併辦,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及傷害罪起訴鄭男。一審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鄭男8年徒刑,傷害罪判10月徒刑,合併執行8年6月。二審法院則考慮到鄭男是家中經濟支柱,且積極接受親職教育,未再有不當管教情況,因此予以減刑,兩罪分別判4年6月、10月徒刑,合併執行5年。

最高法院在今年3月駁回鄭男上訴,維持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判決,鄭男已發監執行,全案將由台中高分院另行裁定2罪合併應執行刑期。

背景補充

這起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特別是在親職教育和兒童保護方面。鄭男的行為不僅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悲劇,也凸顯了親職教育的重要性。許多專家指出,父母在壓力下可能做出極端行為,社會應提供更多支持和資源,幫助家長學習如何妥善處理孩子的哭鬧和情緒。

從產業面來看,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們,親職教育和兒童保護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政府和民間機構應加強合作,提供更多的親職教育資源,並建立更有效的兒童保護機制,以防止類似悲劇再度發生。

此外,這起案件也凸顯了看護人員在照顧高風險兒童時的專業訓練不足。黃姓女看護未能及時注意到血氧異常警報,導致女嬰不幸死亡,這表明看護人員需要接受更嚴格的培訓,以提高他們在緊急情況下的反應能力。

行動呼籲

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即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及時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每一個孩子都是寶貴的生命,需要我們共同守護。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這起事件的起因是什麼?

這起事件的起因是鄭男因下班後心情煩躁,對4月大的雙胞胎女兒施暴,導致其中一名女兒死亡,另一名受重傷。

鄭男最終被判多少年?

鄭男因傷害致死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傷害罪被判10月徒刑,合併執行5年10月。

這起事件對親職教育有什麼影響?

這起事件凸顯了親職教育的重要性,政府和民間機構應加強合作,提供更多的親職教育資源,並建立更有效的兒童保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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