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政府宣布陸配參選資格從「設籍滿十年」改為「除籍滿十年」的那一刻,這不僅是法規上的調整,更是對陸配群體的一次深刻檢視。
表象:資格門檻升高
台灣政府近日提高了大陸籍配偶(陸配)參政的門檻,要求陸配在提交「喪失原籍證明」後,須滿十年才能登記參選公職。這一新規定比兩岸條例本身明定的「在台設籍滿十年」更加嚴格。這項政策的出台,立即引起了各界關注。
今年底,台灣將舉行地方選舉,目前有五名陸配背景的現任村里長擬競逐連任。這五位陸配的參選資格是否符合新規定,成為焦點。
真相:法律與政治的糾葛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便可以登記為公職候選人。然而,中選會日前宣布,陸配未來若申請登記為候選人,各地方選委會將向戶政事務所確認其是否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滿十年。
「現行法規不允許參選人有雙重身分,所以現在『正本清源』。」—— 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
梁文傑表示,現行法規不允許參選人有雙重身分,因此必須在繳回除籍證明之後起算十年才符合資格。這項規定旨在避免雙重身份的灰色地帶。
各方角力:政府與陸配的博弈
台灣陸委會表示,新規定並非針對任何陸配個案,而是依法行政,避免公職人員有雙重身分。然而,中國國台辦表達反對,指台灣操弄戶籍來打壓陸配。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張晗表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不存在「國籍」問題。她批評,民進黨政府出於「台獨」本性,長期肆意打壓欺凌陸配群體,變本加厲限縮他們在台灣的參政權利。
深層影響:陸配權益與政治氛圍
台灣近年不斷發生圍繞陸配身分的爭議。2024年選舉前後,首位陸配立委李貞秀仍持有中國大陸戶籍,直至2025年3月才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引發外界質疑她是否符合法定資格。最終,她遭所屬的民眾黨開除黨籍,並喪失立委資格。
此外,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村長鄧萬華也因國籍法的問題被解除職務,其餘還有四名陸配村里長還在解除職務的程序中。2025年4月初,陸續有陸配遭台灣政府要求補交「除籍證明」,引起許多陸配家庭的不安。
「在實務層面上,不少陸配都表示除籍過程困難重重,程序繁瑣且需往返兩岸。」—— 多位陸配受訪者
未解之問:陸配未來何去何從
新規定的出台,無疑增加了陸配參政的難度。許多陸配表示,除籍過程困難重重,需要回中國戶籍地派出所註銷、辦公證、再經海基會驗證,程序繁瑣且需往返兩岸。許多早期來台者面臨與大陸斷聯、文件遺失、健康無法出行、或政治安全疑慮等問題。
目前台灣政府開放具結替代,適用於有人身安全、重大傷病或十年未赴中國大陸者,但仍需個案審核。2023年,在台灣出版社任職總編輯的富察,即因返回上海除籍,遭到扣留,後因被判刑監禁,今年5月獲釋。
從產業面來看,這項新規定不僅影響陸配的參政權利,更可能加劇兩岸關係的緊張。政府在處理此問題時,應更加注重人性化和實務可行性,避免造成更多陸配家庭的不安。
面對這項新規定,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思考:如何在保障法律公正性的同時,兼顧陸配的合理權益?你的意見又是什么呢?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BBC中文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陸配參選資格的新規定是什麼?
陸配參選資格從「設籍滿十年」改為「除籍滿十年」,即陸配須在提交「喪失原籍證明」後滿十年才能登記參選公職。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變化?
台灣政府表示,這是為了避免公職人員有雙重身分,確保參選人符合現行法規的要求。
這項規定對哪些陸配有影響?
目前有五名陸配背景的現任村里長擬競逐連任,他們的參選資格是否符合新規定成為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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