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近日發布嚴正警示,指出詐騙集團利用民眾急於追回被騙款項的心理,假冒高階政府官員或檢警,聲稱能提供「跨境打詐」服務,誘使受害人二度上當。警政署強調,真正的警察絕不會透過網路聯繫民眾辦案,僅會以公文或親自到訪方式處理,呼籲社會大眾務必提高警覺,防範類似「二度詐騙」陷阱。
警政署數據揭示:詐騙手法升級,鎖定受害人「二度剝皮」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近期接獲的多起報案統計,詐騙集團的手法已從單純的投資詐騙,演變為針對已受害民眾的「二度剝皮」策略。這些集團會主動接觸詐騙受害人,假借「協助追回被騙款項」的名義,進一步誘騙其投入更多資金。警政署分析,此類詐騙往往利用受害人急於彌補損失的心理弱點,提供看似專業且權威的解決方案,實則為另一層陷阱。
內政部警政署嚴正示警:「近期有多起假冒高階政府官員,聲稱跨境打詐、幫忙拿回被害款項,都是詐騙手法,切勿相信。」
這類新型詐騙模式,使得受害人不僅原先的損失無法追回,更在求助過程中再次蒙受巨大財物損害。例如,有民眾因輕信詐騙集團介紹的「美國執照律師」,為追討黃金期貨投資損失,竟匯出高達 10萬美元 的處理費用,最終血本無歸。此數據顯示詐騙金額龐大,對個人財務造成毀滅性打擊。
深度解析:假冒官員「跨境打詐」騙局的運作模式
詐騙集團在進行「二度詐騙」時,往往會精心設計一套看似可信的「跨境打詐」情節,以營造專業與權威感。他們會利用假冒的身份,如聲稱自己是內政部警政署的「李文章副署長」,並宣稱案件已影響重大,需要由高層親自接手處理。這些詐騙話術旨在讓受害人相信,他們的案件受到了特殊關注,且有機會透過官方管道追回款項。
以近期一宗案例為鑑,受害民眾在首次被騙後,一名網友主動聯繫,聲稱可協助追回損失,甚至「聯繫上李文章副署長」。這名假冒的「李文章」進一步謊稱,原先協助追款的律師也是詐騙集團成員,並誇大案情涉及金額將近 3000萬新臺幣。為了取信受害人,詐騙集團甚至編造需要與香港、中國大陸警方進行「跨境合作」的情節,並以此為由要求支付高額的「員警協助跨境打詐額外開銷及疏通陸方費用」,金額高達 1萬6千美元。這類手法正是利用公務機關的信任度,進行精密佈局的詐騙。
警政署重申:辨識真假執法人員的關鍵原則
為了有效防堵此類詐騙,內政部警政署再次強調辨識真假執法人員的關鍵原則。首先,真正的執法人員在辦理案件時,絕對不會透過網路或電話要求民眾匯款、轉帳,或索取個人網路銀行帳號、密碼等敏感資訊。所有涉及金錢往來的程序,都必須透過正式的法律途徑與書面文件進行。
內政部警政署明確指出:「真警察不會在網路上聯繫你,一定會以公文或親自到訪方式辦案。」
其次,警方或檢調單位若需民眾配合調查或提供資料,皆會以正式公文通知,並要求民眾至指定地點(如警察局、地檢署)進行筆錄或說明,絕不會在網路通訊軟體上進行。若有任何疑慮,民眾應直接撥打 165反詐騙專線 或 110報案專線 查證,切勿輕信不明來電或網路訊息,避免再次落入詐騙陷阱。
數據背後的啟示:提升全民防詐免疫力
從上述案例與警政署的警示中可見,詐騙集團的手法不斷翻新,且越來越針對民眾的心理弱點進行攻擊。這不僅凸顯了提高社會大眾防詐意識的迫切性,也提醒民眾,即使已經是詐騙受害人,在尋求協助的過程中仍需保持高度警惕。任何聲稱能「保證追回款項」或要求支付「手續費、疏通費」的個人或機構,都應視為潛在的詐騙警訊。
提升全民防詐免疫力,除了依靠政府機關的宣導與執法外,更需要民眾建立正確的防詐觀念。面對網路上的陌生訊息,無論對方聲稱的身份多麼權威、提供的協助多麼誘人,都應秉持「一查、二證、三報案」的原則。特別是涉及金錢交易或個人資料提供時,務必透過官方管道進行多方查證,才能有效避免成為詐騙集團的下一個目標。
常見問題(FAQ)
- Q: 真正的警察或政府官員會透過網路聯繫我處理案件嗎?
A: 真正的警察或政府官員絕不會透過網路(如社群媒體、通訊軟體)聯繫您處理案件。他們會以正式公文通知您,或親自到訪說明,並要求您到指定地點進行程序。
- Q: 如果我已經被詐騙了,有什麼管道可以追回款項?
A: 如果您已經被詐騙,應立即向警方報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警方會依法進行偵辦,但請務必小心任何聲稱能「保證追回款項」或要求您支付「手續費」或「疏通費」的個人或機構,這些往往是「二度詐騙」的陷阱。
- Q: 如何辨識假冒的政府官員或執法人員?
A: 假冒的政府官員或執法人員常會透過網路或電話聯繫,並要求您提供個人敏感資訊、匯款,或聲稱案件涉及「跨境合作」需支付額外費用。真正的執法人員不會要求這些,且會以正式公文與程序辦理。若有疑慮,務必直接向官方單位查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