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里程碑判決:社群媒體成癮案Meta與YouTube遭裁罰600萬美元

美國加州一間法院的陪審團近日做出里程碑式裁定,判決科技巨頭Meta Platforms與YouTube須向一名控告應用程式成癮導致傷害的20歲女性原告支付600萬美元賠償金。此案聚焦社群媒體的應用程式設計是否具成癮性並對青少年造成傷害,其結果不僅對Meta與Google旗下的YouTube帶來直接影響,更可能為美國數千起類似的社群媒體成癮訴訟及未來的線上安全立法開啟新頁。

里程碑式判決:科技巨頭承擔設計疏失責任

洛杉磯郡的加州高等法院陪審團,經過一週多的評議後,認定Meta與YouTube在應用程式設計上存在疏失,對兒童與青少年造成傷害,且未針對相關風險提出警告。根據裁定,被告公司須給付原告補償性賠償金300萬美元,並額外加判懲罰性賠償300萬美元,使原告可獲的總賠償金達到600萬美元。其中,Meta被裁定需負擔七成責任,即420萬美元;YouTube則需負擔三成責任,支付180萬美元。

本案原告「凱莉」陳述其自幼使用社群媒體的經歷,她表示在6歲時開始觀看YouTube影片,9歲時創立Instagram帳號,並在10歲前上傳超過200支YouTube影片,15歲前更建立了15個Instagram帳號。凱莉坦言,她曾一天花費16小時在Instagram上,並描述自己「一直都想待在上面。如果沒去用,就會覺得自己將錯過些什麼。」這項判決明確傳遞出一個訊息,即在涉及兒童安全議題上,沒有任何公司能免於問責。

各方立場與法律攻防

對於這項判決結果,Meta與Google旗下的YouTube皆已表示將提出上訴。Meta透過聲明指出,青少年心理健康議題極為複雜,無法單純歸因於某一個應用程式。Google方面則回應,本案對YouTube的運作模式存在誤解。然而,原告律師則強調,科技公司高層在出庭作證及內部文件提交陪審團後,顯示公司高層早已知悉其平台正傷害兒童,卻一再選擇將利潤置於兒童安全之上。

值得注意的是,此判決是Meta在短短兩天內第二次敗訴。此前,新墨西哥州一個陪審團裁定Meta違反州保護法,因其明知會傷害兒少心理健康,卻隱瞞平台上涉及兒少性剝削的資訊,判罰Meta須支付3.75億美元罰款,Meta同樣已表示將上訴。

社群媒體責任的法律背景與後續影響

儘管對於Meta與Google這類季度營收達數十億美元的科技巨頭而言,600萬美元的賠償金可能僅是九牛一毛,但其他類似訴訟的律師、家長與消費者團體皆將此次判決視為約束社群媒體巨頭的重要一步。本案在法律論點上,借鑒了上世紀對抗大型菸草公司的訴訟策略,當時原告主張企業製造具成癮性產品並對使用者造成傷害。

長期以來,科技公司多半依賴1996年「通訊端正法」第230條這項聯邦法律來免除對用戶發布內容的責任。然而,凱莉的案件巧妙地將焦點放在Meta與YouTube應用程式的「設計」,而非平台「內容」,成功繞過了通訊端正法第230條提供給業者的保護傘。華爾街日報指出,凱莉案的裁定對於加州上千件類似訴訟具有參考意義,儘管本案結果對其他案件不具約束力,但其攻防論點可能會促使更多案件選擇和解。截至目前,加州各法院尚有超過3,000件針對Meta、YouTube、Snapchat與TikTok的類似訴訟等待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