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等案件,今(26)日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依貪污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由於刑度超過十年,外界高度關注此判決是否將直接影響柯文哲競逐2028年總統大位的可能性。對此,內政部晚間回應指出,參選資格的認定將以「登記當下的最新判決結果」為準,為柯文哲的政治前途留下了司法程序上的伏筆。
一審判決重磅出爐:柯文哲遭判17年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針對柯文哲所涉案件做出了一審判決。判決內容指出,法院認定柯文哲收受賄款高達210萬元,構成貪污罪行,此部分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此外,在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柯文哲分別被判處2年及3年6月有期徒刑;而背信罪部分則判刑2年6月。綜合上述判決,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共17年。值得注意的是,此案目前仍處於上訴程序中,尚未定讞,這意味著判決結果仍有變動的空間。
2028總統參選資格引關注:內政部釋疑
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明確規定,凡是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皆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因此,在柯文哲一審被判17年有期徒刑的情況下,外界普遍認為其參選2028總統的資格將面臨嚴峻限制。然而,內政部晚間對此議題做出回應,強調本案仍可上訴,且距離2028年總統選舉的登記時間尚遠。內政部進一步說明,柯文哲是否具備參選資格,最終將視「登記當下的最新判決結果」而定,並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進行審認。這項說明為外界對柯文哲參選資格的疑慮提供了一個更為彈性的解讀角度。
司法程序未定讞:後續觀察與影響
內政部的回應其實暗示了,只要在正式登記參選2028總統之前,若柯文哲的案件能在二審改判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司法程序中出現其他有利於他的變動,且判決仍未最終確定,那麼他依然可能保有登記參選的空間。換句話說,柯文哲的2028總統之路並非全然被一審判決所封死,其政治前途的走向,將與後續的司法審理進展緊密相連,成為一個關鍵的變數。這場法律戰的最終結果,無疑將對臺灣政壇產生深遠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