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近日針對立法院審議「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時,部分藍白陣營所提出的「嚴審軍購不等於擋軍購」說法,嚴正點出三大核心謬誤,呼籲國會應加速審議,避免以拖延手段阻礙國家防衛韌性建構,確保國防安全不打折扣。
國防特別預算審議爭議浮現:黃暐瀚直指「三大謬誤」
近期,藍白陣營聯手多次阻擋行政院版國防特別預算條例,引發社會各界關注。面對部分網友聲稱「嚴審軍購不等於擋軍購」的論調,黃暐瀚在臉書上以「軍購案 三大謬誤」為題發文,直言此類說法存在根本性誤解。他強調,既然各方普遍支持軍購,那麼就應該在「支持國防」且「必須嚴審」的前提下,釐清這段時間以來關於軍購案的錯誤認知。
黃暐瀚進一步指出,若真心支持國防建設,便應促成立法院加速審議,而非以審查為名行拖延之實。他語氣堅定地表示,這種假裝要審卻又不斷拖延的行為,不僅令人厭惡,更可能錯失強化臺灣防衛韌性的關鍵時機。
「不要在那邊假裝要審,又一直拖延,看了討厭。」黃暐瀚直言,此類言論若非真心支持國防,應大方表態反對軍購,而非以嚴審為名行拖延之實。
釐清條例與預算本質:杜絕程序性誤解
針對軍購案的審議流程,黃暐瀚首先點出第一項謬誤:「付委不是放行」。他解釋,目前藍綠白三種版本的條例皆已送交委員會討論,後續仍需經過嚴謹的表決程序。這清楚證明,將條例阻擋在程序委員會的行為,實屬毫無依據且莫名其妙,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嚴格審查。
第二項謬誤則聚焦於「條例不是預算」。黃暐瀚提醒大眾,回顧過去立法院審議的各類「特別條例」,例如「治水特別條例」、「馬太鞍溪特別條例」或「花東特別條例」,這些文件往往僅是數張A4紙,它們的功能在於確立法源依據,並匡列預算上限與使用時間。然而,這些條例本身並不能直接動支預算。
事實上,「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作為法律基礎,僅設定預算上限與使用期限,後續仍需依此法源編列具體預算案,並送交立法院再次審議,方能實際動支。這表示條例通過並不等同於預算立即撥付,因此,將條例審查視為預算動支的最終關卡,顯然是混淆了法規與財務程序的本質。
揭露特別條例廣泛性:不僅限於對美軍購
第三項謬誤在於對特別條例內容的誤解:「特別條例不只對美軍購」。黃暐瀚強調,本次條例的全名為「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而非單純的「對美軍購特別條例」。國防部早已公開說明,其中約有新臺幣三千億元用於國內產製,以扶植本土國防產業。
此外,去年美國公布約三千多億元的對美軍購項目,而剩餘的六千億元部分,軍方雖因美國國會尚未告知而「不能說」,但這並不代表該項目不存在。有趣的是,凌濤(代表朱立倫)與盧秀燕曾提及九千億元的預算規模,這間接證實了他們已知後續仍有約六千億元的對美軍購項目尚未正式公布。
讓條例有辦法最高匡列到新臺幣1.25兆元,並不意味著未來預算就必須全數動支1.25兆元。待美方告知國會後,發價書上自然會載明細目,整個過程完全不影響在野黨後續嚴格把關與審查預算的能力,因此,不應以此為由阻礙條例的審議。
- 此條例涵蓋國內產製與對外軍購,非單一來源。
- 總預算匡列上限達1.25兆元,不代表必須全數動支。
- 軍方部分對美採購項目因美國國會未公布,暫無法公開說明。
- 立法院對後續預算案仍保有嚴格審查權限。
展望國防自主與國會職責:嚴審速審方為正道
黃暐瀚呼籲所有真心支持國防、並希望嚴格審查的國人朋友,應共同要求立法院按照規定「嚴審速審」。他認為,強化臺灣的防衛韌性與不對稱戰力,是當前國家安全的重要課題,國會的審議效率與品質,將直接影響國防戰略的推動。
面對複雜的國際情勢,臺灣的國防建設不容延宕。國會作為民意代表機關,其職責在於有效監督並確保國家資源的合理運用,而非成為政策推動的阻礙。透過公開透明且高效率的審議,才能真正體現國會的專業與權威性,並為國家安全提供堅實後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