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向美方增購的82套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HIMARS),其首期款項支付日將於3月30日到期,此一期限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儘管國防部已積極與美方協商,美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仍表明難以給予臺灣延後付款的彈性。面對此一情勢,國防部副部長徐斯儉已責成戰規司持續爭取展延,以避免款項未能如期支應,導致交貨期程可能延後至年底的風險。
首期款項將屆 美方展延態度明確
國防部戰規司長黃文啓中將於26日在立法院指出,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的首期款交付僅剩四天時間。他前一天晚上已聯繫美國防安全合作署署長,對方明確表示「難以給予臺灣延後付款的彈性」。黃文啓中將強調,若未能在期限內支應款項,恐將影響整體交貨期程,導致武器裝備的取得延後至年底。不過,國防部副部長徐斯儉於27日受訪時則回應,已責成戰規司持續與美方聯絡,希望能再爭取一些展延時間。徐斯儉副部長也坦言,即便展延成功,仍會存在一個新的期限,後續的付款方式與細節仍需進一步商議。
軍購特別條例審議引發立法與行政爭議
此項軍購案的付款問題,恰逢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與財政委員會於26日召開聯席會議,逐條審查三項版本的軍購特別條例。其中,國民黨團提出的版本規範,必須在獲得美方正式發出的軍售發價書後,才能提出「+N」的第二階段特別條例審議。對此,民進黨立委在會中呼籲在野黨,監督應保持合理性,不應導致重要軍事裝備的籌獲面臨困難,建議可以分階段審議,但不應分新的條例。黃文啓中將進一步說明,若特別條例是以美方「知會國會」作為界線,或許還有彈性空間;但若是以取得「發價書」為準,恐造成相關程序無法完備,因為取得發價書後即刻涉及簽署與首期款支付。
國防部長顧立雄也對此表示,依循往例,國防部提出軍購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後,若美方已知會國會,便會列入公開預算,反之則列為機密預算,並接續由立法院審議。他指出,若特別條例改為取得發價書才審議,等同於來不及審查預算。顧立雄部長強調:「只要看到發價書就能通過預算,我認為這樣反而是弱化立法院的監督功能,而非強化。」這顯示行政部門對於立法程序與軍購效率之間的平衡,抱持不同的看法。
後續觀察與潛在影響評估
國軍增購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的首期款項支付問題,目前仍待國防部與美方持續溝通協商,以爭取可能的展延空間。然而,美方已明確表達難以給予彈性的立場,這為國軍的軍備籌獲帶來了潛在的不確定性。若未能克服付款障礙,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的交貨期程確實存在延宕至年底的風險。同時,立法院對於軍購特別條例的審議進度與最終版本,也將持續影響國軍未來軍備籌獲的效率與彈性,值得各界持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