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詹凌瑀近日針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一審遭重判後,其委任律師鄭深元透過社群媒體的操作提出嚴厲批評。詹凌瑀直指鄭深元律師未專注於法庭辯護,反而試圖藉由牽扯多年前台南市長黃偉哲的案件,意圖混淆視聽並轉移社會對京華城案的焦點,此舉被她痛批為「帶風向」且缺乏專業倫理。
事實陳述與批評觀點
詹凌瑀透過臉書發文,直接點出柯文哲律師鄭深元在京華城案一審敗訴、柯文哲被重判十七年後,其行為並非著重於法庭上的法律攻防,而是轉向社群媒體操作輿論。她質疑,一位律師在如此重大的司法案件中未能成功辯護,卻不思檢討策略,反而刻意提及多年前台南市長黃偉哲的案件進行不恰當的對比,意圖誤導公眾。
詹凌瑀強調,鄭深元律師在網路上高談司法不公,卻選擇性地引用黃偉哲的舊案,這在她看來,是利用資訊落差進行政治操作,實質上是在轉移社會對於京華城案核心問題的關注。她認為,這種行為不僅缺乏專業性,更是在消費支持者的信任,將群眾當作輿論工具。
相關人士反應與背景補充
針對鄭深元律師的舉動,詹凌瑀進一步揭露其過往爭議,指出他曾遭女客戶公開指控性騷擾。儘管該案最終因告訴期間逾期而獲不起訴處分,但詹凌瑀特別澄清,這「並非司法認證清白」,直指鄭深元的私德與執業分際長期以來都備受質疑。
談及被鄭深元律師引用的黃偉哲案件,詹凌瑀提供了詳細的背景資訊以正視聽。該案於二〇一一年一審及二〇一三年二審皆判決無罪,且當時正值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期間。她特別指出,在那個司法環境下,包括前總統陳水扁相關案件在內,多有被告被判有罪的案例,因此,若要主張民進黨能夠操縱司法,讓特定個案全身而退,這種說法在邏輯上根本站不住腳。
詹凌瑀進一步解釋,黃偉哲案中涉及的土地並未成功變更,法院亦認定無對價關係,且證據不足,最終依據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整個過程屬於正常的司法審理範疇。她將此與柯文哲的京華城案進行對比,強調柯文哲案是依據檢方提出的具體事證定罪,其中包括違背職務收賄重判十三年,以及侵占政治獻金、挪用基金會款項等罪名,最終合併執行十七年刑期。她直言,兩案在事證與案件性質上「天差地遠」,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詹凌瑀最後呼籲,面對司法案件應回歸證據與判決本身,避免被網路上的片面論述所誤導。她質疑,一位捲入性騷爭議、卻持續在網路操作輿論的律師,還能誤導社會多久,並提醒大眾保持警覺,獨立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