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強制住院新制上路:法院裁定,14~30天完成審理

當精神疾病患者需要強制住院的那一刻,他們的人身自由不再是行政審查會的決定,而是交由法院裁定。自八月一日起,「精神衛生法」的新制正式上路,這標誌著臺灣精神醫療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表象

新制的最大變革是將精神疾病患者的強制住院決定權從行政審查會轉移至法院。衛福部次長莊人祥指出,這是「精神衛生法」十五年來最重大的一次修法,也是我國精神醫療制度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接軌的重要里程碑。

真相

為了確保新制的順利實施,衛福部歷經一年半的籌備,完成了二十一次與司法院的跨部會協商及十五場模擬法庭演練,並完成了子法修訂、資訊系統建置、醫療院所視訊設備補助及法律扶助等配套措施。

司法院副秘書長李釱任表示,新制由一名法官擔任審判長,並由一名精神科指定專科醫師及一名病權代表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強制住院案件。首波指定北、中、南共七所家事法院辦理,並增補三十四名司法及行政人力,同時建置跨機關數位平台,支援電子卷證及遠距視訊審理,降低病人往返法院的不便與壓力。

各方角力

外界關心法院介入後是否影響醫療效率,司法院法官郭躍民表示,新制導入無紙化審理及遠距視訊系統後,若案件無須大量調查證據,最快十四天即可完成審理,一般案件也可望於三十天內結案,較過去平均約一個月以上的流程縮短近一半。

病人在法院審理期間仍持續留院接受安置,不會出現照護空窗,也不影響社區安全。

衛福部心健司科長李幸珊表示,新制同步調整強制處置程序,緊急安置由原本五天延長為七天,強制鑑定由兩天延長為三天;法院裁定的強制住院期間仍以六十天為上限,如仍有住院必要,僅能再向法院聲請延長一次,以兼顧治療需求及人身自由保障。

深層影響

這項新制的實施,不僅提升了精神疾病患者的權益保障,還確保了醫療專業的參與及社區的安全。然而,新制的推行也帶來了一系列挑戰,包括法院人員的培訓、資訊系統的整合以及社會對新制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往後推演,這項改革能否真正實現其初衷,还需進一步觀察和評估。

未解之問

新制的推行雖然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但仍有一些未解之問需要回答。例如,如何確保所有地區的法院都能有效執行這一制度?如何平衡不同利益相關方的需求?這些問題的答案將決定新制的最終成效。

病人若不服法院裁定可提出一次抗告,由第二審法院優先審理。

對於每一位關注精神衛生的讀者,我們呼籲大家持續關注這一改革的進展,並積極參與公共討論,共同推動更完善的精神衛生政策。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精神疾病強制住院新制何時上路?

新制將於2023年8月1日正式上路。

強制住院決定權從誰轉移至誰?

強制住院決定權從行政審查會轉移至法院。

法院審理強制住院案件需要多長時間?

若案件無須大量調查證據,最快十四天即可完成審理,一般案件也可望於三十天內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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