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頭警鐘!加州法院裁定 Meta、YouTube 須為兒少社群成癮判賠 600 萬美元

加州一間法院的陪審團於今日做出具里程碑意義的裁定,判決一名 20 歲女子在控告 Meta Platforms 與 YouTube 應用程式設計具成癮性,導致青少年受害的訴訟中勝訴。這項判決要求兩大科技巨頭須支付高達 600 萬美元的賠償金,其中 Meta 承擔七成責任,YouTube 則負擔三成。此案不僅對社群媒體的法律責任劃下新頁,更可能為未來的線上安全立法開啟契機。

加州判決揭示科技巨頭責任新篇

這起備受矚目的社群媒體訴訟案,由洛杉磯郡的加州高等法院審理,由一個 7 女 5 男組成的陪審團,歷經一週多的評議後作出裁決。原告凱莉(Kaley)自述,她從 6 歲起開始觀看 YouTube 影片,9 歲創立 Instagram 帳號,並在 10 歲前上傳超過 200 支 YouTube 影片,更於 15 歲前建立 15 個 IG 帳號。她曾表示,一天可在 Instagram 上花費 16 個小時,深陷其中,擔心錯過任何資訊。

根據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ABC News)報導,陪審團認定 Meta 與 YouTube 在應用程式設計上存在疏失,對兒童與青少年造成傷害,且未針對相關風險提出警告。最終裁定被告須支付 300 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金,並額外加判 300 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使原告總計可獲得 600 萬美元賠償。其中,Meta 需支付 420 萬美元,YouTube 則需支付 180 萬美元。

原告律師在聲明中明確指出:「這項判決傳遞一個明確訊息:在涉及我們孩子的問題上,沒有任何公司能免於問責。科技公司高層出庭作證、內部文件提交陪審團後顯示,公司高層早知他們的平台正傷害孩子,卻一再選擇將利潤置於兒童安全之上。」

成癮性設計引發的法律攻防

此案在法律論點上,借鑒了上世紀對抗大型菸草公司的訴訟策略,當時原告主張企業製造具有成癮性的產品並對使用者造成傷害。傳統上,科技公司常依賴 1996 年「通訊端正法」第 230 條的聯邦法律,該條文賦予業者無需對用戶發布內容負責的保護傘,以規避法律責任。

然而,凱莉案巧妙地將訴訟焦點放在 Meta 與 YouTube 應用程式的「設計」本身,而非其平台上的「內容」,成功繞過了通訊端正法第 230 條所提供的保護。這種創新的法律策略,成為本案取得突破性判決的關鍵。值得注意的是,Snapchat 與 TikTok 原先也被列為本案被告,但兩家業者已於上月與原告達成和解。

  • 法律策略創新: 聚焦應用程式「設計」的成癮性,而非用戶「內容」,以規避《通訊端正法》第 230 條保護。
  • 責任明確化: 陪審團認定科技公司對其產品對兒少造成的潛在傷害負有設計疏失責任。
  • 賠償金分配: Meta 承擔 70% 責任(420 萬美元),YouTube 承擔 30% 責任(180 萬美元)。

科技公司面臨的挑戰與業界反響

面對這項判決,Meta 與 Google 旗下的 YouTube 都表示將提出上訴。Meta 發布聲明認為,青少年心理健康議題極為複雜,無法單純歸因於某一個應用程式;Google 則表示本案對 YouTube 的運作存在誤解。事實上,這已是 Meta 在短短兩天內第二次敗訴。稍早,新墨西哥州一個陪審團裁定 Meta 須支付 3.75 億美元罰款,理由是其違反州保護法,明知平台涉及兒少性剝削資訊卻隱瞞。

華爾街日報指出,儘管對 Meta 與 Google 這些每季營收動輒數十億美元的公司而言,600 萬美元的賠償金或許只是九牛一毛,但 Axios 新聞網強調,這宗判決對其他類似訴訟的律師、家長與消費者團體而言,卻是約束社群媒體巨頭的重要一步。截至目前,加州各法院裡仍有超過 3,000 件針對 Meta、YouTube、Snapchat 與 TikTok 的類似訴訟待審。

展望與影響

加州法院的這項判決,無疑為全球科技產業敲響警鐘,預示著數位平台在產品設計上可能面臨更嚴格的法律審視與社會期待。本案的裁定對加州上千件類似訴訟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儘管其結果對其他案件不具直接約束力,但此案的攻防策略與加州陪審團的論點,極有可能促使更多案件選擇庭外和解,加速推動社群媒體平台在青少年保護方面的政策調整與技術改進,進而促成更全面的線上安全立法。